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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Truth
选自:《圣经神学辞汇》 作者:黎加生
  • 如果“诙谐的彼拉多”所发的问题(约十八38)是历史的事实,那么彼拉多对真理的观念,不过是理智的真理观,这就是希腊的哲学所教导当代人的,也可说是我们现代人的思想所假定的。然而圣经的真理观是不同的,它是基本的,特别在它对上帝的思想上。

    在《旧约》中,真理是上帝的特性。上帝是真理的上帝(诗三十一5;耶十10);他守诚实直到永远(诗一四六6,参一〇〇5)。真理的基本意义,是可靠,可信任,有力完成当尽的责任。译作“真理”的希伯来字(emeth,emunah),有时候也译作“诚实”(诗三十一5,一四六6,一〇〇5;何二20;申三十二4;赛二十五1)。aman这个字根的动词,比名词更为普遍,它的意义是“证实”,“站稳”,“信赖”。amen(诚心所愿)这个形容词,是从同一个字根里来的,它的意思是“真实的”,就是“确实的”,“可靠的”,“正确的”。真理的本身是一个不能改变的事实或情境,所以人必须接受它;然而若把真理用在人身上,它就是指明他们的行为是有标准的,是前后一致的。

    有三段经文,特别说明了真理的基本意义。创三十二10用真理(诚实)二字,来指上帝藉物质的繁荣而表明他对雅各的慈爱。照样,王上十七24认为上帝的真理与他的慈爱有关系,而且可能在具体的恩典上表现出来。作诗人(诗五十四5)求上帝“凭你的诚实(真理)”灭绝他的仇敌,这说法使人颇难解释。然而,我们不必赞同一般释经学家在这里修正希伯来原文的主张,因为这里对“真理”的用法,和别的经文是相符合的。这里所指的,是上帝永不改变的特性,他的特性使他对人类的罪恶作仇视的反应,因此,虔诚的人也可以求上帝“按他的特性”而行事。根据这个观点,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希伯来人的上帝观,同异教徒对他们的神反复任性,和不负责任的观念,是如何的不同啊。以色列从她伟大的先知所认识的耶和华,却不是这样。

    真理从其为上帝内在之特性的主要观念中,逐渐发展成为他工作的特性,例如他“按他的信实(真理)审判万民”(诗九十六13),他向人“发出……诚实(真理)”(诗五十七3)。再者,请注意“诚实(真理)”与“慈爱”之被相提并论(创三十二10;诗二十五10,一〇八4等处)。

    真理也是上帝所要求于人的:他喜欢人内里有诚实(真理,诗五十一6);人必须说真话(诗十五2),求诚实(耶五1),并以诚实行事(王下二十3)。在这里所谓真理,乃指坚决服从上帝在律法中所显明的旨意:“你一切的命令尽都真实”(诗一一九151);更普遍的来说,真理是诚实的,可靠的。

    来到《新约》之后,我们发现“真理”是代表希腊字alētheia,因而也采取了希腊字所具有与现代人对真理的意义极其接近的含义。但是它也可能含有希伯来的意义。alētheia在希腊文的意义,是事实的真象,而非谣言,虚报,或神话;在哲学家看来,真理的意义,是那真正存在之物,但非那好像是存在的东西,或是存在之后又消逝的东西。思考 ——哲学家的职业——的确可以领人发现真理,而正当的行为必随之而来;邪恶的行为是由于不认识真理的缘故。无论如何,这是柏拉图派的信仰。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希腊思想家都与柏拉图一样,主张有纪律的思考可以发现真理;因为在希腊时代,一般人认为只有启示才能显明真理。这便是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和新柏拉图主义在思想上发展的路线。

    希伯来与希腊思想,在《新约》中不同程度的融合,在真理的意义上,产生了一些有趣味的发展。真理乃“正确或稳固的东西”这个意义,就使《新约》的作者认为真理是要在行为上表现出来的(参约三21;约壹一6)而不仅是要相信的或思考的,又使他们把真理与不义两相对照(参这两段经文的上下文)。论到真理是人可以依靠的东西,请参罗三3-7,在这段经文里,作者把上帝的信实与真理,同人类的虚谎作比较。

    真理在《新约》中有一个意义,实际上同我们现代人对它的意义是相同的,特别是“真话”,“真心”,和“必照真理……”一类的句子,更是如此。这已足够解释符类福音与《使徒行传》中用真理字样的几处经文,和罗二2,九1;林后十二6,十三8;弗四25;腓一18;提前二7。照样,在约翰的著作中,约八40、44-46,十六7、13;约壹三18也有同样的意义。然而,这些著作通常对真理有更深一层的含义,参约十七17、19。

    论到这种深刻的内在意义,我们可以比较罗一25,三7,十五8:“上帝的真实”;林后十一10:“基督的诚实(真理)”;和加二5、14;西一5:“福音的真理”。在这些经文中,真理二字渐渐趋向下列意义:基督的启示,或基督所显示的真理,这真理超越人类从前所了解的任何真理。我们也应当以这个意义来解释林后四2;加五7;弗一13,四21;帖后二10-12;雅一18,五19;提前三15,同会牧书信中五次叙述(提前二4,四3;提后二25,三7;多一1),作为基督徒明证之“明白真道”的话,及来十26“得知真道”一语。彼后一12“已有(原意:现在)的真道”这句奇怪的话,实际上是“基督教”的意思。

    这给约翰对真理的特殊意义作了开路的准备,约翰对真理的解释,是圣经中最进步的,和最有启发性的解释,因此,也需要我们作进一层的解释。约翰认为真理的主要意义,是上帝的真理,是启示,而不是平常所谓的真理。约八32,并不是为玄学家或科学家所预备的格言;在这里,真理乃是上帝在耶稣里把自己所显明的,照样,这里所谓自由,也不是普通的思想或良心上的自由,乃是脱离罪恶管辖的严格的道德与宗教自由。理智所了解的真理,远非人所完全需要的;人类最重要的事,不是去了解宇宙的意义,乃是认识上帝,过良善的生活,基督的工作便是为要帮助人达到这个目的(约十七3),他所贡献人的,就是这种真理。实际上,真理是由基督带到世上来的(约一17;参一9),而且他自己就是真理(约十四6)。在基督复活之后,圣灵的任务乃是引导人进入“一切的真理”(约十六13)。这样的真理是人类行为的兴奋剂,而不是思考的题目;是我们可以实行,可以遵从,或抗拒的东西(约三21;约壹一6;参加五7;彼前一22)。它不但能使人在彼此的团契中过美好的生活,也能使人在与上帝的团契中,过圣洁的生活:“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6)。真理也是使凡接受它的人成圣的工具(约十七17、19),若是我们记住那启示者,耶稣,是真理的具体表现,那么我们就很容易了解这个思想;关于这一点,耶稣是在尽祭司的职务,作上帝与崇拜者的中间人。按照这个意义,我们可以来解释那关于真正崇拜的一段著名的经文(约四23、24);上帝所要求的崇拜,是“用心灵和诚实”的崇拜,换言之,崇拜要随从神性,就是圣灵,又要受上帝所显示他自己的真理所控制。在这里,耶稣为真理的个人具体表现的思想,又是近在咫尺,而且我们可以很合理地以二十五26两节的意义来解释23-24节:人类若一旦认出了耶稣里面的真理,他们就要崇拜他,同时过着蒙上帝喜悦的生活,然而这种崇拜和生活,离开耶稣是不可能的。约翰的著作中,有些经文毫无疑问地显出《旧约》对此字的背景,就如约十七17(“你的道就是真理”),约三3、4两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