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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 Spirit,(Holy Spirit) [圣灵]
选自:《圣经神学辞汇》 作者:黎加生
  • (一)导论

    “灵”这个字的意义几乎是无法分析的,但是我们可以先来简略地留心一下它在希伯来文(Ruach)与希腊文(Pneuma)中之同义字所包括的一些不太重要的意义: (甲)风:即于人有益或有害而目不能见的一阵流动的空气。旧约中常用这字,例如王上十八45;诗一〇三16;耶四11;新约中则很少用,只有两个例子(约三8;来一7—引自诗一〇四4)。这两处和旧约中的一些经文,例如创八1;民十一31;摩四13;赛十一15,都以目不能见的风为目不能见之上帝的工具。斯多亚派的哲学家,曾经主张万物的根源与目标,乃是一种热气或灵。或许古代的人甚至把风看作属物质的东西,而我们好像相反的,把物质看作不过是风。

    (乙)气:即与人性命攸关的气息,创六17;伯三十四14以下;帖后二8;雅二26;启十一11;十三15。在全部圣经中,生命的真源自然是上帝,但是在宗教思想发展之后,“灵”便特别与上帝所创造的生命发生了关系,创一2;参《马加比后书》七22;路八55。所以“断气”,或“交托自己的灵”,都是死的意思,太廿七50;徒七59以下;参《马加比后书》十四46;《智慧书》二3。因此,“灵”甚至于被人当作气看待的时候,都带有上帝那有创造力之活动的和音。

    (丙)魂,气息:在希伯来人看,人是属于尘土的,是血肉之体,赛卅一3;然而他也既是上帝所创造的,并且是有魂的活人,所以他与上帝有特别的关系,又有特别的命运,创二7;一26;六17;七15。

    在被掳以后的时期,他们用“灵”一字来指魂或心,即人智与情之大本营(参伯二十3;三十二18;赛五十七15;但五20)。所以凡人类的特点,他们都以之归于人的灵,例如那安静或虚心的人(赛六十六2),那心中忧伤的人(赛五十四6;参《智慧书》五3),那强壮有力的人(该一14,请比较人在早期把灵当力的用法,士十五19;王上十5)。他们认为人类生活的最高点,都不出上帝创造的范围(参赛五十七16),所以承认上帝不但管理天与地,他也创造了人的内心生活——就是人的灵,人的“真”人格(亚十二1;参《马加比后书》七22)。因此,他被称为“万人之灵的上帝”(民十六22;廿七16;参《马加比后书》三22;来十二9)。

    当我们来到新约的时候,情形便不同了,我们必须为圣灵在基督徒心中工作的观念留余地。然而,灵,即魂或内在的自我,却出现于可二8;八12;路一80;约十一33;十三21;亦请参路一47(魂与灵),可十三38(灵与肉体——意志的动机同肉体的软弱相对照)。徒十七16有同样的用法,来四12也可能是这种用法。在保罗的书信中,我们在林前二11;林后七1,13可以找到同样的例子;至于林后二13是否也同样的用法,我们就不很确实知道;林前五4则更不清楚。

    (丁)众灵(善灵或恶魔)。人对活在树林中,圣石头里和其他地方超自然之灵的信仰,乃是原始宗教的遗物。古代的希伯来人,认为这些灵都是受上帝统治的(参士九23;撒上十六14;王上二十二21)。那试验并扰乱人类的,是上帝自己(摩三6)。以后的人则把天王和他宫廷中的臣仆彼此分开——风乃是他的使者或天使(诗一〇四4;参来一7,14;亚六5)。以西结或者是相信有一个天使把他带来带去,并与他讲话(结一20;二2;十一1-6)。

    若要知新约中类似的观念,请参提前四1(说有邪灵以鬼魔的道理来教训人;参约壹四1),林后十一4,启十六13以下。一般人思想趋势,乃是以为全世界都握在那恶者手下(约壹五19),所以基督徒必须起而与超自然的恶势力争战(弗六12)。依靠基督之上帝,是人的保障,因为他是救人脱离罪恶者的(太六13)。男人同女人身体纤弱,是因为他们是罪人,或者因为他们被恶魔附着,因此耶稣时常赶逐污鬼(可一23以下;三11;路十一24-26),藉以显明上帝的权柄在世界上大有效能(“上帝的指头”)(“能力”原文乃“指头”),路十一20;“上帝的灵”,太十二28)。参徒五16;十九15。救人脱离魔鬼的恶势力,乃是福音对人主要的贡献。“众灵”也可以指死人——即鬼怪——而言(可六49;太十四26;路二十四39;来十二23;而且根据彼前三19所引的传说,死人仍能听基督讲道)。
    (二)灵在神学上的意义

    上帝的灵,在基督徒最早期所宣传的信息中,占很重要的地位。这信息的中心,乃是那为以色列之基督和万有之主的耶稣的真故事(徒二36;腓二11);而且基督的职位,乃是上帝的灵所膏立的(徒四26以下;十38;参路一35;约一32以下;罗一1-4)。

    这故事的背景:

    (甲)这故事所论的,是那唯一的真活神,说明他现在所作的,已经超过了(路十23以下;参十一31以下)他从前在他百姓以色列的历史中所有的伟大作为(诗四十四,六十六,七十八等篇;尼四6以下;赛四十三7以下)。他的国已经来临,凡追求的,都可以进去(可一15;路十一20;等于太十二28;路十七21)。

    (乙)以色列人一切的希望,都因耶稣的传道与复活而实现了(路七18-23)。这些希望的实现,是由于他忍受了出于意外的痛苦,并从死亡得到空前绝后的胜利(太二十六24;路十八31;徒二24)。根据耶稣自己的远见(可九31),弥赛亚(即人子)的受苦,在旧约中早有预言(徒三18以下;彼前一10-12)。所以教会很自然地以耶稣自己作为那要来临的天国,因为它必须这样来说明上帝的统治(加四4;腓二11;来一1以下;约一1-18)。而且耶稣自己也是如此想法(太十一27)。承认耶稣乃是进入天国的条件,这也包括听从耶稣所显明的父,并以爱心来作自我的牺牲。

    这故事惊人的结果:

    (子)上帝在耶稣里的作为,保证了罪的赦免,也命令人悔改。那死而又复活的耶稣,乃是新约的创立人(来七22等处;参林前十一25;耶卅一31以下)。这救恩是白赐给旧约之民以色列人的(徒五31;罗十8以下),也是白赐给全人类的(约三16;十六8-11;约壹二2;四14)。听福音乃是面对命运的问题,因为人人都要在耶稣所显明的上帝面前,交代自己的行为(太十六27;参结二十3以下;太二十五30-46;约五27;徒十42;罗二16;林后五10;帖前一10;这些经文中,有些地方以耶稣为审判者)。

    (丑)上帝的灵降临到那些相信与悔改的人身上(徒二38;参加三2),算是“天国来临”所赐的福气之一部分。圣灵的临在,使他们有别于以色列人,也有别于普通人类(徒二33;五32),然而这临在乃是首先应许以色列人的(徒二39;三25以下;参罗一16;三1-4;五1,5;八2;九,十一)。

    (寅)宣传这信息的人,在劝导别人来相信基督的时候,声明他们自己是亲眼看见这事的见证人,并且他们的宣传工作有圣灵的引导与帮助(徒十38-42;路廿46-49;请注意徒五32;约十四26;十五26以下)。保罗所站的立场,也是一样的(罗十12-15;十五18以下)。为这故事作见证,可能使人遭遇殉道的危险(约十五18以下)。

    所以基督徒那原来宣传福音的全部范围,是从道与上帝同在的时候开始,直到上帝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的那无止境的顶点(林前十五28;腓二6-11;启廿一22以下,廿二3-5;约一1)。在这整个的过程中,我们看见上帝的灵始终在以色列人中,在教会里,和世界上,不断地活动。
    (三)旧约

    我们对灵在《旧约》中的地位,若要有充分的讨论,就需要不只以神学的观点,也以历史的观点来研究所有的证据才行。然而我们在这里的目的,仅是要说明人对灵与它的影响的信念,乃是基督教从以色列人中所承受之遗产的一部分。这些信念后又因基督教之启示,和那由启示而发生之宗教经验而改变。

    兹将《旧约》中对圣灵的主要观念列下:

    (甲)上帝在创造世界并维护人类生命的事上,把圣灵差派出去(参上文“气”,与“魂”)。

    (子)创一2;诗十八15(“你鼻孔的气”),卅三6(“他口中的气”),一〇四30;伯廿六13;赛卅四16;《犹底特书》十六14。

    (丑)伯卅三4;赛四十二5(“赐气息给地上的众人,又赐灵性给行在其上之人”)。 在希伯来人的思想中,人是时刻都活在上帝直接行动的范围之内,直接受上帝那圣手的统治。上帝是宇宙的创造者,不论是在大自然或在历史中,他在每一件事上,都显出他的作为来。

    (乙)上帝的百姓中凡具特殊体力或领袖材的,是由于圣灵“侵入”的结果:“耶和华的灵降在他身上,他就作了以色列的士师,出去争战”士三10,参九34,十四6;创四十一38。

    (从另外一方面说,人也可能受上帝所差之恶灵的害:士九23;撒上十六14-23。他们好像以为上帝是藉着使人斗争,或使人失掉远见和主动,来达到他的旨意。我们或者宁愿以人的观点,来解释这样的事情。)

    (丙)智慧与辨别力是圣灵特别的恩赐;参民十一25以下(在管理选民的工作上,一个人和其他人可以共同分受这种恩赐),和申卅四9(摩西的承继人约书亚充满了智慧的灵,因为摩西曾“按手在他头上” ——民廿七18,不过这节经文,并没有提摩西传授圣灵给约书亚的事)。在箴一23中,智慧呼叫说:“你们当因我的责备回转,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们,将我的话指示你们”;出卅一3-6说一个匠工的技巧,也是出于圣灵的“感动”;《苏撒拿记》(《旁经》)45节,说但以理心中有智慧的(圣)灵:请参《传道经》卅九6论那默想律法者著名的经文:“若是全能的主愿意,他将要受聪明之灵的充满……”。

    在后期的文献中,这种智慧乃是指那应许要来的耶西之枝而言的,赛十一2(参《所罗门诗篇》(《旁经》)十七35-42,十八7以下)。《所罗门智慧书》(《旁经》),以极美丽的文词,来描写圣灵与智慧之间彼此密切的关系(例如七22以下:“因为在她里面,有一位敏于理会的灵……因为她是上帝之权能所发出的气,是那全能者之荣耀中所发出的清流;……她使人成为上帝的朋友和先知”;九17又说:“除了你赐智慧,并从天上差下你的圣灵之外,有谁能了解你的智谋呢?”参一5以下,七7,十二1)。麦唐纳博士说,“在这里有《希伯来旧约》中早期著作中的圣灵论,同《新约》中之圣灵论的连锁”(A.J.Macdonald:The Interpreter Spirit and Human Life,P.49)。

    (丁)说预言乃是圣灵与人同在的特别记号。在起初,这乃是突然出现于某些“圣人”中的一种希奇而恍惚的能力:撒上十6,十九23以下(“扫罗也列在先知中吗?”),《传道经》四十八12,24(说以利亚在暴风中被接上升,以利沙则充满了感动以利亚的灵,也说以赛亚因受圣灵的感动,看见了最后将要成就的事)。解梦的事也可以包括在这里:但四8以下,18;五12,14。他们的了解当然是靠他们关于超自然的观念,所以当人对上帝的真性逐渐有更清楚的了解的时候,他们也就能够分辨真与假的先知。有这种分辨力的人,自然对上帝所启示的道,有比较完满的认识。到了主前第八世纪的先知和他们承继人的时代,我们对圣灵的认识达到了极峰:弥三8“至于我,我藉耶和华的灵,满有力量”(应当读完全章),赛四十二1(“我已将我的灵赐给他”),六十一1(“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在这种高的阶段上,恍惚出神和透视未来的因素,是极少有的,因为先知仍旧保持他理智的能力;他有眼可以看见(参赛廿九10),也深觉得那活的上帝在历史与他自己的经验中所有的活动(参耶一11以下),又把从上帝所得的启示,以清楚的演讲方式发表出来,或写成严肃的散文,或抒情的诗词,出版问世。其实一般大先知极少讲说他们自己所受的灵感,为的是要避免普通人对受圣灵充满的误解。在受灵感的时候,圣灵并没有侵犯人的人格,压倒它,或消灭它。先知始终深切地觉得,临到他身上的是耶和华自己,而要点完全是在于所说之话的内容。

    先知的预言,是向分别为圣却仍悖逆的以色列国而发的,又是向上帝立约而当遵行上帝旨意的以色列人而发的。早期的犹太教保存了这些预言,而且把它们解释给后代的人听。根据这个观点,我们应当注意他们在赎罪祭的启应祷文中所作的呼求:

    “不要丢弃我,使我离开你的面;

    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

    (诗五十一11;参诗一四三10。)

    以色列最伟大的一批人,象民十一29的摩西,都渴望住在一个人人都是受了上帝之灵的感动而作先知的国家里。在他们看来,约珥对末日的预言带来了新世纪的希望:“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二28)。他们也可能寄望于以色列复活的应许:在骸骨的平原上,那创造的主宰叫以西结看见地震,暴风雨,和把新生命吹进死的躯壳等奇迹;他又应许说,这是他将要向以色列国所行之事的比喻,因为他要把他的灵放进他们里面去,叫他们都活过来(三十七1-4)。同样,上帝叫他们悔改(结十八31),并应以新心,新灵和肉心赐给他们(结十一19以下,三十六26以下)。最后,我们可以注意赛六十三7以下;这段经文,不论是来自极晚的时期,或是出自第二以赛亚的口,却是说明旧约宗教最高峰的一段经文。它宣布上帝在同以色列人的关系中,是他们的父亲救主;他有怜悯,有忠信,极有恩典;他在古时在荣耀中领导了他们。然而那悖逆的以色列国,竟“使主的圣灵担忧”,因此,上帝好像成了他们的仇敌一般。在这种痛苦凄凉的时代,这位先知逼切地呼求上帝打开天门,表现他那惊人与伟大的作为。洁净他的百姓,并复兴他们,又求上帝使他的灵重新使他们得安息(赛六十三14),并把祂的圣灵降在祂的圣民身上(赛六十三11,18,六十四9)。实际上,圣灵的工作,就是上帝自己的工作。

    (戊)我们可以总起来说,圣灵是上帝在人类历史中,特别在以色列人历史中,所显出的固有能力。它是历史中固有的,正因为它在基本上是超越历史的,是从直接同人交往的一位上帝那超自然的生命所发出的。

    圣经中如诗一三九7(“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和赛三十四16,四十八16,都含有把圣灵“人格化”的一种意义,然而希伯来人最多不过只达到像伯四15所记的那半梦半醒,无从捉摸之灵的概念,“有灵从我面前经过”。我们需要重视圣灵工作在旧约记载中是超自然的。以色列人知道上帝在超自然的领域中不断地活动,并且使人畏惧,他们又认为先知的特性是从上帝来的。同时,当圣灵来的时候,它就显出启示和神迹。以色列人之成为上帝的圣民,是凭着上帝之灵的同在,不亚于是凭着在西乃山所立之约。然而在施洗约翰之前的一个世纪中,犹太教大体上在它的信徒中指不出圣灵的能力来。由于耶稣的传道工作与死亡,基督自己已经补满了这个圣灵的真空,而且盈溢四流。
    (四)符类福音

    第三福音,比其他福音有更多论到圣灵与耶稣同工的记载:

    (a)耶稣降生与童年生活的记载:太一18,20;路一(15),35,(41),(67),二25以下。这些经文反映一种成熟的信仰(有这信仰的人,可能只限于希腊国的基督徒中),认为教会的主,在历史中有其特别的根源,然而这件神迹的证据并不显著。马利亚藉圣灵怀孕之说,乃是许多人要解释为说明在兼有神人二性之基督降临的事上,那赐人生命的圣灵,特别表现了它那有创造性的作为,因此就算为上帝权能的作为。至于基督之生是否一定由于童女,是另外一件事。其实,基督之为童女所生,在新约思想的主流中所占据之地位,并不太重要(参约一1-18)。圣灵在施洗约翰之诞生中,也照样很活跃。

    (b)受洗与受试探:可一8,10,12;太三11,16,四1;路三16,22,四1,14。在耶稣开始他传道工作的重要关头,那超自然的能力再一次临到他身上,装备他,使他能够胜任作上帝仆人和以色列王那无匹的职务。这可能是福音作者的解释,然而这也符合于耶稣教训中其他的思想。在施洗约翰的应许(可一8)中,他预言说,在新世纪,即弥赛亚世纪的来临,凡是相信的人,都要接受圣灵的恩赐。这个应许果然在耶稣复活之后成全了(徒二33;约二十22;参约一26,33;请对照徒一5,十一16)。

    (c) 路十21;太十一25:“耶稣被圣灵感动”,乃是路加特别加上的一句话。

    (d)门徒奉差派:太二十八19。这里父子圣灵的公式,显然是后期的作品。可能是第一世纪末期的产品;请对照徒十九5;罗六3以下。

    (e)耶稣关于圣灵的教训:

    (1)可十二36(参诗一一〇1;徒二34以下):这段经文若是可靠,就说明旧约的作者都受了圣灵的感动。虽然可十二36没有说出耶稣自己对圣灵的看法来,但是我们若把它与后期理论(参彼前一11)比较,就可以看出它的重要性来。我们若把这节经文同路十六16,十一29-32,和耶稣对约珥那伟大之预言的知识接连起来,我们就可以相信,耶稣自己(就是比所罗门和约拿“更大”的那一位)认为他不但使天国来到了人间,而且也带来了圣灵的启示和能力(参下面论可三29的第(4)段)。

    (2)路十一13;太七11所用的是“好东西”,而不是路加所用的“圣灵”;前者更合实情。

    (3)太十二28:“上帝的灵”;然而路加在这句话里所用的“上帝的能力”(十一20;“能力”原文作“指头”,参出八19),却是更动人,而又可能是耶稣原来所说的话。路加比别的福音作者更着重圣灵的作为。然而,这两种说法,耶稣也可能在不同的时候都用过;不论如何,它们的意义(上帝的能力)是相同的。

    (4)可三29;太十二31以下与路十二10相同:亵渎圣灵。天国的新世纪已经来到人间,圣灵在耶稣里面的工作,乃是天国之事实的一部分;人若看不清楚这一点,就不能享受天国的福气。教会可能根据赛六十三10以下,来解释亵渎圣灵的事,也甚至可能拿它来指基督徒叛经离道的事,但是有关亵渎圣灵的话既是《Q典》和《马可》的双重传统都有的,很可能是耶稣自己所说而不是后人所加的。这段经文的实际性和远见,与我们主的思想极相符合。若是这样,请注意:耶稣相信圣灵是上帝的灵,是他自己内部所固有的,对于克服罪恶极有功效。然而在耶稣看来,圣灵是否也是有位格的灵?

    (5)可十三11;参太十19以下与路十二11以下,把这两处经文的话放在这里,也许在耶稣工作中太早了。门徒在受审问的时候,圣灵要赐给他们为自己分辩的话。路二十一15“口才智慧”的不同说法,好像是十分可靠的。若是约翰的记载(约十四26以下,十五26以下)是可信的,那末,我们也可以接受《马可》十三11的记载,不过其余的证据却说明它是不可靠的。

    (6)路四18引证赛六十一1以下说:“主的灵在我身上。”我们应当把这节经文同太十一5和路七22作比较。

    路加以可6章为根据,作为耶稣开始传道工作时,有代表性与象征的幕景;这一段,主要的是出于路加自己的心裁。但是耶稣一定很熟知以赛亚关于上帝仆人的预言,而且初期教会的发挥,是根据耶稣对他自己使命的解释。(试参可一11,七6以下,十一17,十二1-12,十四24;太五4,八17,十二18-21。)所以路四18以下是一段天才的创作!

    因此,那真正是耶稣亲口所说的话好象很少——只有两三句。然而更使我们希奇的,乃是福音的作者在重写耶稣的教训时,不是根据《使徒行传》和保罗书信着重圣灵的作为。耶稣亲口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特殊的重要性。耶稣相信圣灵,称它为上帝的灵,并认为它那有力的工作,与他自己在“天国来临”的末世危机中所作的工,有密切的关系。所以人称他为“属灵之人”,是很恰当的。我们可以很合理地进一步来说,在耶稣语录中,有关圣灵的话之所以稀少,是由于耶稣的谦卑(腓二6以下),也是因为他不要因他那特殊的身价而成为使人盲目相信的一种奇迹,他要成为一位隐姓埋名者,只给那些有眼睛可见的人才能认识他。他是那必死的弥赛亚,这在罪恶的世界上,是爱所必须献上的祭,而这件秘密,在他复活之前是没有人知道的。照样,他也知道,上帝为了使他肩负这种顺服的弥赛亚仆人的职务,而把圣灵赐给他;因此,他不便于公开地讲论圣灵,正如他不便于公开地讲论天父一样。他这种缄默,也是与众先知的作风相符合。但是约翰说耶稣在私下向门徒详细论道,可能是正确的;不过有的学者竭力反对这个看法。

    我们在这里可以加上一句话说:《新约》其他著作中对圣灵的理论,不但是根据圣灵在基督徒生活中所结之果子,也是根据死亡与复活的基督(参彼前三18)。自此以后,所谓圣灵不只是指上帝恩惠的能力,也是指基督自身的同在而言(参罗八9;腓一19)。圣灵的降临是弥赛亚以及弥赛亚之国的维护和显现时期的特征了。
    (五)五旬节

    (徒二1,二十16;林前十六8)。我们从它第二章开始,《使徒行传》原是《路加福音》的续篇。正如作者在《路加福音》中藉论耶稣里面的圣灵来开始他的记事一般,他在《使徒行传》中藉述说圣灵降临在那些亲眼见主复活的人和其他信徒身上的事情,来开始他记述教会扩展之故事。

    主的应许(路廿四49;徒一8)在五旬节实现了。再者,约珥的预言也终于应验了——门徒在神语或预言的癫狂状态中,说起别国的方言来;又有超自然之能力的标记在工作——大风,火焰,受圣灵之人的“如醉如狂”。这一切的现象,都是因为被钉十字架的耶稣是上帝的弥赛亚(二36,参看对“仆人”或“儿子”的用法:三13、26,四27、30);他现在是坐在上帝的右边(应验了诗一一〇1;参腓二6-11中早期的诗词)。在这日,教会成了在历史上的事实,它的生长也开始了(二37-41)。教会的生活,表现出团结;共同捐献财产;听从使徒的教训;举行擘饼的圣礼和祷告(二42)。他们也仍旧继续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中崇拜(二46),而且这种基督徒新社会的特点是欢喜快乐。

    五旬节的这幅图画,无疑被作者根据早期的遗传把它理想化了。他把说方言的恩赐(参林前十四2-19)与说外国话的本领彼此混淆(二6-11),而把它作为教会之普世性的象征物。他重视这个新运动从神与人所受的赞许(二47),又过夸这运动的成功(二41)。我们必须进一步的注意:按照第四福音的记载,圣灵的恩赐是从复活日,当复活的耶稣向门徒吹气,说:“你们受圣灵”(约二十19-23)的时候开始的。我们能否圆通这两种不同的传统的说法?徒二33也说圣灵的来临,是受了复活之主的差派:“他……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这样,在《约翰福音》中,耶稣有时候说:“我若去,就差他来”(约十六7),有时候也说:“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约十四26,参十四17以下,十五26)。我们好像没有理由来怀疑《使徒行传》之记载的历史正确性:五旬节是全体门徒同时接受这个动人之经验的一个时机。但是以神学的立场来说,约翰的着重点是正确的。主复活以后的显现(可能先在加利利),使彼得和其他十位使徒,变成了新人,这显现很可能经过几个星期后,才可以达到徒二章所记载的较大的基督徒社会一信一心之团结。五旬节是否同“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林前十五6)的事有关呢?

    在哥尼流家中的那“外邦人的五旬节”(徒十45以下),也照样有说方言和称赞上帝的事;这无疑是在福音的信息被人接受的时候中常常重演的事。

    我们可以继续注意:根据《使徒行传》的记载,在教会开始时,那超自然之能力的圣灵不断地与教会同在:圣灵在跟随过主的使徒里面,藉他们来证明上帝在基督里所作的工作(四8,五3、9、32),圣灵在七个执事里面(六3、5、10,七55,八29、39),在巴拿巴里面(十一24),在先知亚迦布里面(十一27以下),在耶路撒冷的教会中间(四31),在安提阿的教会中(恐怕只限于先知和教师吧?——十三2、4)。保罗和他的同伴在他全部的宣教工作中,有过同样的经验,十三9、52;十六6以下(圣灵禁止他们在亚西亚讲道;“耶稣的灵”不许他们往庇推尼去),十九21,二十23,二十一4(推罗),二十一11(亚迦布在该撒利亚)。有许多神迹与奇事同圣灵的降临:三6,五12、15以下(治病赶鬼),八6以下、13,十19(彼得见异象),十三9-12(那行法术的以吕马瞎眼)。圣经(即《旧约》)乃是圣灵的书,一16,三21,四25,七51以下(逼害先知就是抗拒圣灵),二十八25。米利都的长老被圣灵立为主教,来牧养上帝的教会(二十28)。这一切都与圣经关于圣灵的普遍相符合。

    然而传统中的另有一个论调,则更混乱人的思想:圣灵似乎只是藉按手礼才被赐的,八17,九17,参六6,十三3,十九6。我们不难看出,这件事不过是指在奉派某些人担任特种职务时,祈求上帝赐给适当的圣灵恩赐而已。但是若以为基督徒因信福音而受的圣灵,是藉按手礼的(参加三2),那就不是容易想像的事。我们或许在撒玛利亚人(八14-17),和在以弗所(十九1-7)受过洗者的事上,可以看出后期教会在这件事上的惯例来。

    受洗与受圣灵的关系问题也是难解的。在原来由使徒和其他门徒所组成的社会中,五旬节乃是“受圣灵的洗”(参徒一5)的节期,但是新悔改的人却要“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二38),这大概是水洗;然而在八12-16,受这种洗的人并没有受圣灵。更使人希奇的是:彼得虽然知道哥尼流和他们的全家“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十47,十一15),却仍问:“谁能禁止用水给他们施洗呢?就吩咐……给他们施洗”(十47以下,但是十一15-17并没有提到此事)。这两件事的关系,在保罗的经验中则含糊不明(九17以下)。罗六4,八11,和林前十二13说,在圣灵与基督之身体,即教会中的新生命,同受洗的经验彼此有密切的关系。

    然而保罗在林前一13-17中好像不重看施洗的事,他或许把施洗的事交给他的助手去负责;在加三章他把信心同把灵的降临紧相连系。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真是在黑暗中摸索,不过有几种推测的解释,可以作为我们的参考。在末世之来临希望逐渐减少,而正常的教会规矩未曾建立之前,我们或许应当认为教会在起初对受洗和圣灵的主张,不免有差别的余地(参照“洗礼”)。

    有些人主张,初期基督徒的社会把圣灵看作上帝那玄妙而神奇的工作能力,与每日生活中正常的宗教操作毫无关系,也与上帝在历史中旨意的解释没有关系,然而这是一种偏见。我们要注意:(1)活的上帝在当时的情景中工作的信念;(2)一切信徒都受了圣灵;(3)圣灵不是任何人的私产,乃是整个团体所共有的。因此,教会乃是基督所建立的一个新事实,带有生命的新特质,是慈爱,快乐与希望的社会。这就是五旬节的真意义;若没有五旬节,就不会有真的基督教。
    (六)新约中其他的书

    我们可以约略地讨论《新约》中几本较迟的著作如下:

    《提前》:只有一处提到基督的灵性(三16可能指此而言;参彼前三18),另一处把圣灵与引诱人的邪灵,(假先知和假教师)和鬼魔的道理彼此作对照(四1;参徒二十29——圣灵曾藉保罗或其他先知讲过这话)。

    《提后》:根据一14,主教在受圣职时所接受的圣灵(一6),能够使他保守正道的传统。这话的含意是:在异端兴起的时候,主教既有圣灵住在内心,就应当受人听从的。他有惩罚与管教的威权,因为他受了圣灵的委托,所以他必须用他的威权,而且要在爱中使用它(一7)。

    《提多》三5是很重要的一节圣经,然而这里的文法却是含糊不清。所以圣灵的更新可能是洗礼的结果,也可能是上帝使人得救的第二种方法。三6可能是指五旬节而言的(“浇灌”;参徒二17以下、33,十45;罗五5),倘若如此,它就是那继续重演的五旬节,而且它与洗礼有密切的关系——教会的圣礼,包括人在圣灵所得新生命的恩赐。因此,我们最好把圣灵的更新看作洗礼所造成的结果。我们在罗六3以下和林前五11中,可以发见保罗对这问题相同的主张,但是《提多书》在论这事的时候,不提信仰二字,是值得注意的。教会对洗礼的看法是趋向于因功生效的观念;然而圣灵的工作,在这里是极其清楚明显,以致使我们无法说这件事有魔术的思想在里面。

    雅各四5引证一段无出处的“经文”,“上帝所赐住在我们里面的灵”,可能与二26一样,是上帝所创造之人里面的那生命的气息。

    犹大书19节以下是攻击假教师(参提前四1),可能是指诺斯底派而言,因为他们自认为“属灵”,而他们的伦理行为,却证明他们不是。真基督徒应当保守使徒的信仰,居留在上帝的爱中,等候基督来审判,并“在圣灵里祷告。”这种基督徒才真正“属灵”的,他们也依靠圣灵的力量;对于在圣灵里祷告的思想,请参罗八26;腓三3;约四24。祷告乃是那在需要中的爱,对于那在权柄中的爱之求援,教会的建立全靠上帝与祂百姓之间的这种活的交往。
    启示录

    (a)这里论到鬼魔的灵(十六13以下,十八2),但是先知或先见约翰在主日受了感动(指复活日;可能在会堂中受感?),一10,四2,十七3,二十一10;和他与他同作仆人的天使一样,乃是为耶稣作见证的,十九10(因为为耶稣作见证,乃是“预言中的灵意”)。

    b)圣灵藉约翰来警告,责备或鼓励众教会:启二至三章;十四13中有关在主里死了之人的信息。

    (c)七灵(一4,三1,四5,五6)可能是指圣灵里面那完全的丰满而言。

    (d)在呼求基督在荣耀中再临的事上,圣灵和新妇,即教会,是相提并论的,二十二17。如果这是指教会中众先知在恍惚失神中的反应,那末我们应当知道,在该书的作者看来,这些先知诚然是在基督徒社会中那超自然之灵的工具。

    我们在这里遇到一些同旧约中很相似的思想:圣灵乃是那藉先知讲话的上帝;现在为耶稣作证的众先知(启十九10)所作的,正与使徒们同最早期的传道人所作的一样。然而会牧书信(译注:即提前,提后及提多)和犹大书都趋于认为有灵感的人乃是(1)那些有正统信仰的人(反抗诺斯底派的异端并持守使徒传统),和(2)那些正式受圣职的教会领袖们。
    (七)希伯来书和彼得前书

    希伯来书:本书是早期基督教证道之普通模范的一个重要的见证,然而它所讨论的,乃集中于旧约里之准备的象征性和上帝儿子大祭司的职务。这并不是说旧约已经完全失了时效,因为作者始终一致地以旧约为基督教的圣经,并且认为旧约中某些经文是圣灵所说的话(三7—11,十1,参九8)。

    九14节说“基督藉着永远的灵”把自己当作祭献上,这句话可按以下关于基督本性的几段经文来解释的:基督为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一3),他永远常存(七24),他是完全的大祭司(五5—10,七24以下,八2),他在死后靠圣灵进入至圣所(参提前三16;彼前三18)。所以他的牺牲自献,含有他那不死之本性的全部能力在里面。

    还有三处经文是很有意义的:

    二4节中说,神迹、奇事、百般的异能,和“圣灵的恩赐”,伴随着使徒讲道的见证。这显然是指那在第一次五旬节(或基督教历史中那最早的一段时期)时所发生之超自然的事迹。上帝是各种恩赐的赐予者:请对照林前十二4—11;然而这与保罗理论,并没有矛盾之处。

    六4节中说:基督徒是在圣灵里有份的人(参彼后一4;林前十17;腓二1;来二11)。作者似乎认为这是普通信徒的看法。他的看法同《使徒行传》的传统与保罗的主张很相符合。因此他在十29中能主张说,那不可赦免的离道叛教的行为等于亵渎圣灵(可三29)。关于“施恩的圣灵”,请参亚十二10。这里也把圣灵人格化,说它是那藉先知讲话,并进入基督徒生命中的那位上帝。凡蒙这种恩惠的教会,应当在危险的时候忠守正道,并依靠上帝的恩典(四16,六10—12,十23以下,三十二以下,十二5,28);教会之成为圣洁,是由于耶稣自我牺牲的死(二9—11,九11—15,十1以下,十三12);教会是属于那真世纪,就是能赦罪的那新而更美之约的世纪;它是上帝的百姓,为了他们的缘故,那真安息日的安息已经准备好了。请注意十15应许说,圣灵要为我们作见证(参徒五32;约十五26以下;约一五6—12)。因此,圣灵的理论在作者思想中所占的地位,可能比我们所能了解的更为重要。

    《彼得前书》:与上说的一样,这书信也认为旧约的先知受了圣灵的感动(一11,“基督的灵”;参彼后一21),新约的传道人也受了同样的感动(一12,“靠圣灵传福音”,等于靠圣灵的能力传福音)。

    然而整个的教会乃是圣灵工作的范围(一2,参二5)。基督徒是圣徒,奉献给上帝的,有圣灵同在为标记,是圣洁上帝的圣洁之民(一15,二10)。

    在这种观念中,教会乃是作上帝之新妇的以色列(参何二19—23),被上帝召来承受这尊荣(一1,二4、9,五13),被他称为被拣选的族类,有君尊的祭司,圣洁的国度,和灵宫(二5、9)。请把这一点同赛四十三20以下;出十九5以下;赛六十一6;申七6以下作比较。在教会中才能有真的崇拜(二5,“奉献上帝所悦纳的灵祭”,二9,宣扬那选召人之上帝的“美德”;参罗十二1;腓三3;约四24;弗五1以下;犹20节)。

    教会之代替以色列和预言之应验,就如信徒靠圣灵奉献自己,显然是依靠耶稣基督的生活,死亡,和复活(一2,他的死亡,一11,他的受苦,参一19,二21以下,三18以下,四1、13,五1,论复活请参一3、21,三18、21以下)。圣灵降临乃是末日将近之预兆的一部;基督要再来,他的百姓要藉承受他们在天上之基业(一4—9、13,二12,四5—7、13以下,五10,论圣灵请特别参四14),而同他共享荣耀的胜利。因此已蒙重生的信徒(一23),要在心里温柔安静(三4),彼此相爱(一22),在得救的生命中长大成人(二2),行事为人要作良善的公民(二11—17),又要在各人自己的职位上克尽本份(二18—三7)。受苦是基督徒天职的一部,然而它的赏赐却是荣耀的生命,就是在圣灵里靠上帝而活的生命(四6,参三18论胜利的基督)。圣灵的同在,对那些忠于基督之人是永生的保证。他乃是“上帝荣耀的灵”(四14)。

    但是作者并没有进一步,使我们了解圣灵与父上帝和耶稣基督的关系,也没有使我们看出圣灵是如何使基督徒成圣,叫他们表显上帝荣耀的权能。我们已经从旧约中以圣灵为上帝内蕴之能力的观念,进而把它同那为上帝儿子,为复活之主的历史耶稣联系起来,又把它同由那些承认耶稣基督为主的人所组成之上帝的教会联系起来。或许还有一件事:由圣灵所引导之基督徒的品格,是为基督之父所悦纳。

    论圣灵的神学家,是保罗和约翰,我们现在要讨论他们对圣灵的教训。
    (八)保罗的教训

    保罗由于一个希奇的改变而进入了基督徒信仰与生活的传统。他曾在复活的基督面上看见了上帝的光明(林后四6),曾被基督把他从“这取死的身体”(罗七24)中,移至“新生的样式”(罗六4)里去。这一切都是出于永生上帝的恩惠(参林前一27—29,二6以下;林后五18)。他以上帝,基督,或圣灵的作为,来解释已经发生,而且继续存在于基督徒内心的事。

    这种新人格,原是为了完全听受上帝之生命和旨意的管理——这生命就是在基督里显明,又蒙内在之圣灵维护的生命(林前二16,七40;罗八27,十二2)。与这正相对照的是:未得赎的人“随从肉体”而活(罗八4),并为罪恶所管理。这种生活的结局只是那作为反对上帝之刑罚的“死亡”(罗八6以下;加五16—21)——换言之,这种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在林前七34和林后七1,保罗好象把“灵”一字来指人的灵魂而不指圣灵。)

    那成圣之基督徒因顺从主而有的美德,乃是那同他合作之圣灵所结的果实(参腓二12以下)。加五22节列有一连串人所共知之圣灵的果子:亦请参加六1和林前四21(温柔的心),罗八15、21(自由象儿女;参林后三17);罗十五30;西一8(爱)。“爱是圣灵极贵重与无所不包的恩赐(林前十二31—十三1)。这种爱的目标,同福音书中所教训的一样,是上帝(罗八28)和我们的邻居(十三8、9);然而爱所最着重的对象乃是邻居……”(C.H.Dood,Moffatt Commentary on Romans,P.197)。“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五5)。这是保罗的伦理观念中一个中心的思想,我们应当把它拿来,解释在书信中凡是论到基督徒生活的其他经文。他也呼求信徒发生圣洁的热心,并以希望,忍耐,和对别人那不自私的奉献与服务(罗十二10以下),作热心的支柱。

    (丁)爱的伦理必然引起一种教会的伦理。基督徒在基督里成了一个弟兄会,组成了上帝的家庭。照样,他们都在圣灵里有分(腓二1)。从上帝方面看,圣灵使信徒成为一个社会(林后十三14:根据希腊文的正确用法,“圣灵的感动”,应作“在圣灵中彼此分享”,而这大概是含有分享者彼此团契的意义)。因此,基督徒的美德也是教会的美德。爱的意义是“爱弟兄”(罗十二10,帖前四9);而保罗则称他所引领归主的人和他的同工为“亲爱的”。

    (戊)属灵的恩赐(Charismata)。圣灵在教会中工作的标记,包括他藉保罗所行的各种伟大神迹(罗十五18以下;林后十二12;西一29);也包括信徒们说方言与魂游象外(林后十二1—7;林前十二10、28—31,十三1以下、8、14等处),和说预言(林前十二10,十三2、8,十四6、22;帖前五19以下)。

    保罗在林前十二章至十四章中所处理的,乃是那些因受圣灵充满而造成的危险,他呼求他们重视教会的利益。例如他主张说,合理的说预言,的确对教会有益处,因为藉着这种预言,圣灵的影响力可以达到人的生活中。然而他并没有企图禁止说方言的事(glossolalia——一种因受灵感而发出的呢呢喃喃之声),因为这些方言太奥秘,有时也可说是证明受感的基督徒心中有上帝的能力。圣灵的恩赐表明教会乃是上帝的真百姓,是末日的“以色列民”(加四4、26、28以下,六15以下),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加三14、16以下;罗九6以下、29以下,参四13以下,十一1;林后十一22;来二16;约八31以下),它因信那使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上帝,而得以从律法中被救出来,又得与上帝和好(罗十9)。真割礼在乎“灵”,而不在乎“仪文”;它是内在的,是属于心灵的(罗二29,乃应验申十16和耶四4的话;参可七5以下)。这真百姓用“心灵”来崇拜上帝,同死而复活的基督相联合(腓三3、8—11);又在主的圣餐所纪念的新约中,把自己奉献给上帝(林前十16以下,请注意“属肉体的以色列人”,十一25;林后三6—18)。一个属灵的新秩序已经来到,它废除了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律法主义,又准备了了解旧约之意义的唯一线索。这是因为教会反映了主的荣耀,而主自己代替了旧约时代的“舍吉拿”或上帝的同在(参约一14和约翰福音中的七件神迹;林后三1—四)。因此,教会中的一个会众可以被称为上帝的殿,在其中有圣灵居住着(林前三16以下;参约二21;弗二11—22;彼前二5以下)。

    在教会中作会友乃是全靠圣灵的感动(林前十二3;可能是指有人在崇拜时因精神恍惚而发出的叫声),而圣灵的恩赐则包括信心(林前十二9,十三2——人凭着信心凡事都能行,因为这信心是在上帝里面的(可十一23;参弗二8)。受洗的圣礼,就是人因接受福音而发生的自然结果,乃是把人投入圣灵的新“空气”中去的意思;人渴望着靠与上帝团契而得真的生命已得到满足,因为圣灵解除了人的干渴(林前十二13;罗六3以下同八2以下;参约七37—39)。

    那以基督之灵为生命及当血脉之基督徒社会(教会)的组织,是向统一的理想走去的,然而它的统一,乃是在分歧中的统一(林前十二4—13;这个统一也可以称为基督的身体;它是一个单一的机体,存在世界上作为它的主之荣耀有形的标记。

    上帝藉着内在的圣灵就分派各个会友完成教会中某些职务(林前十二14—30),然而教会领袖却没有根据法律而彼此有地位高下的分别(姑且不论使徒们因亲眼见证主的复活而占据的无匹地位,和像保罗那种建立教会之人所有的必然与有力的道德权威;请把《林后》十至十三章(即在痛苦中写的信)同那以后写的一至九章作比较)。

    亦请注意:颂赞与祷告是因灵感而发的(林前十四15;西三16;弗五19),然而更有价值的,乃是以理性的话语,来表达那出于热心的信仰。保罗根据实情,知道这在一般基督徒看来,可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他们中间有许多人,属肉体的成份多于属灵的成份。实际上,他们所领受的不过是圣灵的开端——圣灵的“质”(弗二4)——他们必须在智慧上生长才行。甚至作祷告也可能是一件难事,然而圣灵来帮助他们,作他们的代求者(罗八26,参三十四论基督为代求者)。基督徒是圣洁的,然而这并不是说他们已完全了。他们仍在忍耐中等候那将来的荣耀,所以他们必须“不住地祷告……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帖前五17—19),因为圣灵在爱人,谦卑,和忍耐的事上,都是神圣的。圣灵的品格就是基督的品格。这足以说明保罗的理想主义和实物主义,同时让我们在反对圣灵之爱的事上,发现造成教会历史上低潮时期的理由(参加五16—25,六7—9)。基督徒乃是“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上帝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六11)——所以让他们努力前进,达到他们现在已有的地位!

    (已)从上面这些讨论中,我们清楚地看出,保罗以为圣灵有个人的活动,不过有时候他也有不同的说法。圣灵显明……住在人心中……帮助……见证……工作……分辨(林前二10以下,三16;罗八16、26;林前十二11)。那鉴察人心的上帝,“晓得圣灵的意思”(罗八27);然而圣灵参透上帝深奥的事(林前二10)。保罗把耶稣基督的灵,基督的灵,上帝儿子的灵,上帝的灵,或永活之上帝的灵(腓一19;罗八9、14;加四6;林后三3;参罗八11)看作一个灵。促成这个丰满的思想,乃得力于人在宗教中所经验的真事实:异象、说方言、勇敢的信心、新而牺牲的爱,基督徒在生活中所领受的各种恩惠,贞洁,对父上帝信赖之心的绝对把握,和同耶稣基督活的交往。那有内在之神性及等于上帝之智慧的圣灵,就是那藉先知讲话的灵,现在在保罗看来,乃是从基督之复活中流出来的一个足以改变信徒的新能力。

    根据保罗的书信,除了圣灵之外,只有上帝认识上帝自己。然而圣灵和上帝自己一样,是显明在耶稣基督里,所以保罗能够写着说:“主就是那灵”(林后三17)。按宗教的意义来说,(他们二者)是二而一的,因为主(Kyrios)在事实上乃是那复活之基督超过万名以上的名子(腓二11)——而且Kyrios也是旧约中对上帝的称呼。圣灵之于神圣的生命,犹如血之于人类肉体的生命,是活动,思想,和个人关系中所不可缺少的。它乃是“一种继续不断地赐人生机和精神的力量,而保罗则认为这种含有人格的种种特性,因为它的同在所产生的效果,同基督的自我意识与自我意志所发生的效果,极相符合”(C.A.Anderson Scott,Christianity According to St. Paul,P.173。保罗并没有再进一步,来说明这一点对基督教的一神主义所包含的意义。例如,他并没有提倡一种形相论,即以为人在一个阶段上所认识的上帝是天父,在另一个阶段所认识的是在耶稣基督里的神子,在第三个阶段所认识的则是圣灵。按照《罗》八章看来,保罗似乎同时持有上帝之三位的观念,然而他尚未在整理一套清楚的理论,说明永生之子和永生之灵,在上帝里面同永生之父占有同等的地位。其实就他的话而论,我们不敢断定他会说父,子,灵是“平等”的。

    庚)《以弗所书》。虽然笔者主张《以弗所书》不是出于保罗的手笔,我们却应当略提该书对圣灵的理论。若与《歌罗西书》作比较,《以弗所书》有许多论到圣灵的地方;它甚至在有些同《歌罗西书》语句相近的经文中,加进一些论圣灵的话,例如《弗》三16(藉圣灵使人心中的力量刚强起来),和六18(“靠着圣灵,随时多方祷告祈求”);照样,在一3,二18,四30,五18,六17中,我们发现作者自己着重了圣灵的工作,或基督徒属灵之身份。

    《弗》一至三章,读起来好像在崇拜那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并以圣灵作我们最后得救之印记的上帝时,读圣餐默祷文一般,(一3—14):然后有感恩及祈求圣灵的光照(一15—23),紧接着的是:对上帝拯救之怜悯的解释(二1—10),与另一大段,描写教会乃上帝之以色列国民,乃基督的身体,和圣灵的殿(二11—22;它也是一个建立在使徒之根基上的社会)。三1—13讲论圣灵所显明的普世救恩之奥秘,该书的前半段,就此以祷告作结束,而所求的,先是圣灵的能力,然后是基督因爱而居住在基督徒里面的能力(三14—19),最后乃是颂赞之词(三20)。

    《以弗所书》的第二段,可以拿“你们要受圣灵的充满”作题目。四1—16很动人地发挥正在生长之教会,即基督的身体,在圣灵里团结一致的重要性。四17—五20描写何为脱去“旧人”和“心志改换一新”,以致不使圣灵担忧的意义。在讨论男女信徒应当尽的各种积极本分的一段经文之后(五21—六9,含有教会为基督新妇的观念),我们来到基督徒属灵战争的一段伟大经文(六10—20),和不甚完备的结尾(六21—24)。

    作者的描写是多么伟大而堂皇的!这是可见在他所用的崇拜仪式,和他描写教会完全的希望乃是主之“丰满”,是他必须的完成和作他的新妇。与五旬节的经验一样,他认为作信徒之道是在于被圣灵充满,由圣灵接受能力,爱心和信心,甚至接受上帝之丰满——愿荣耀归于他。
    (九)约翰的理论

    (甲)道成肉身的耶稣,乃是圣灵降下并住在他身上的那一位(约一32以下)。他接受圣灵,是“没有限量的”(约三34),换言之,他既是上帝的儿子,又是以色列人的王,上帝就把全部圣灵的远见与能力赐给了他。这里的含意,是把耶稣同早期先知的启示,与施洗约翰作比较。因此,耶稣所讲的是“上帝的话”(三34);他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六63),因为在他里面,人类面对上帝成肉身的道,就是那生命的赐予者(六35、39以下、48—51),那用圣灵施洗的(一33,二十22)。这是上帝的新世纪已经在耶稣里来临的标记(参徒二17)。

    (乙)所谓基督徒,乃是指经过重生的人,他们为圣灵所生的(约三5—8);参《约》一12以下:凡信耶稣基督之名的人,都成为上帝的儿女:他们是上帝所生的(参约一三1以下、14、23以下,四13—15与三9:“上帝的种存在他心里”,意即上帝的儿女已经接受了一个新的生命种子)。若是《约》三5所提的水,是本节经文所原有的,那么水可能是暗指洗礼而言——但是这里所谓洗礼,包含教会在接收新教友时按惯例举行之施洗仪式的成份极少。相反的,约翰对洗礼的看法,与保罗(林前十二13)同以西结的传统相符合(结三十六25—27:“我必用清水淋在你们身上……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参(约十三1—11,十五2以下)。信徒必须有奇特的经验(约三3),而这种经验并不是人可以自动地得到的(约三7以下,风乃是圣灵的象征;在希腊文中,风与灵原是一个字)。

    既然如此,这样的人就与上帝彼此交往(约一三24,四13)。他们是同天父与他的儿子共团契(约一3),又“从那圣者受了恩膏”(约一二20),恩膏可能是指圣灵的恩赐。他们用“心灵和诚实”敬拜上帝(约四23),而且崇拜之处也不限于一地一方。崇拜乃是在今世已有了永生的人向上帝所献的祭,而人得永生,乃是因为人认识了真神和他的儿子耶稣基督(约十七3)。因此,“用……诚实”的意思,乃是“确知在耶稣基督的恩典与真理中,真启示了父。”最后的启示已经来到,崇拜的方式也因此而改变了。属他的敬虔与学像上帝(即如作他的儿女),比外表的崇拜更为重要。“某种根据仪文的崇拜,不论它本身是多么神圣,‘毫无益处’,甚至可能成为促成罪恶的积极力量”(E.F.Scott:The Fourth Gospel,p.127;参约六63;赛五十八5—7)。崇拜的精神必须在爱弟兄的行为上表现出来(约十五13;约一二10,三11、16—18,四21),也必须在正统的信仰上表现出来(约十七3;约一二18、22以下,四2—六,五5—12)。爱弟兄的心必须是大公无私的,才有效力。正统的信仰必须以对那在历史上道成肉身,死里复活之基督的信仰为中心,才不至于走岔途。但是,这把福音书和使徒们在书信中的见证,正巧放在崇拜的中心去。(旧约在崇拜上也有它的地位,就如新约中所证明的。)因此我们更需要约翰所重视圣灵,免得圣经向人介绍律法主义和无生命的教条(参约十四26,十五26以下)。藉着真理之圣灵的活见证,福音的传统得以在新的世代里活跃起来。教会在崇拜与工作上,必须为基督作见证。圣灵可能是藉着教会,才使世界(即罪恶与无情的组织体系)面对审判,罪感,和公义(约十六8—11;参林前十四22—25);藉着教会,因为教会在历史中,显明是上帝在耶稣的复活里伟大作为的果实(约十六10)。教会是信徒所组成的社会,然而世界却攻击耶稣和他的朋友(约十六9,参十六33,十七13—26);教会服从它的王,世界也服从它自己的王,然而世界的王已被定罪,因为耶稣藉着受苦与受荣耀,已经胜过了他(约十六11,十三11以下,十七1以下,参三19—21;约一二8、15—17,三8—10、13以下)。

    (丙)约翰和保罗一样,主张“赐”圣灵的是永生的上帝(约三34,十四16,十五26)。然而约翰却更进一步,说圣灵是属于上帝的本性:约四24,“上帝是个灵”。这便是基督超越地域,种族,和书本的理由。“灵”是约翰所能找到的最好的名词,来表达父上帝的基本性格;既是这样,上帝就是真理,也是爱。他本性的各方面,都在耶稣基督里表明出来了:“恩典和真理”很荣耀地居住在基督里面(约一14);而且上帝的爱是基督荣耀的死亡中彰显出来的(约三13—16;约壹三16,四7—10、14、16)。那在耶稣得了荣耀之后才来到的圣灵(约七39),是要为这启示作见证(约壹五7—10;约十五26,十六14)。因此,圣灵乃是真理的圣灵(约十四17,十五26,十六13;参约壹二27,五7);而且那些同父与子彼此交往的基督徒所必须表现的爱,是住在他们里面的圣灵所结的果子(是从约壹三24,四13;和约十四15以下推论而来的;参约十七26。上帝爱教会,是由于基督住在信徒里面而见到的,而基督之能住在信徒里面,是因为圣灵来到的缘故,约十八14)。“上帝是个灵”的另一个含意,是上帝在世上的活动,象风一样(参约三8),虽是眼不能见,却是人所共知。他“在他所造的世界上,不仅是一个内在的原理,而且……他并未远避世界的事务,和人类的需要”(R.H.Strachan:The Fourth Gospel (1941),p.156 )。

    若是这一切都是以属灵的意义说明上帝,它不也说明圣灵是上帝吗?约翰进而以个人代名词来称圣灵(约十四16以下:“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因他常与你们同在”;26节:“他要将一切事,指教你们”;十五26节“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十六8,13以下:“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责备自己……他要引导你们……他要荣耀我”)。约翰又以个人的名来称圣灵,这名字就是:

    (丁)保惠师(十四16、26,十五26,十六7;参约壹二1的“中保”)。这个名词,是从在古典希腊文中含有“求助”意义的动词中演变而来的,所以也可以译作“辩护士”或“代求者”。这字的动词,在《七十译本》的第二《以赛亚书》中甚为普遍,表示给以色列人鼓励或恢复新生命的意思(参赛四十1,五十一3、12);然而它也可能指劝人改变心志,甚至有时候指劝人作虔诚的悲伤与痛悔而言。这个动词,在新约中则有劝告或呼召的意思。

    约壹的“中保”,显然的应当译作“辩护士”,然而这种译法,很难与《约翰福音》的经文相符合。我们已经说过,《约》十四26以下与十五26以下,可以拿来同《可》十三11作比较:门徒在世上要平安,他们虽然有苦难,却仍要为基督作见证(参约十六33:基督里的平安;同十四18:受圣灵乃是在基督里的意思)。但是圣灵的工作,乃是叫主的门徒“想起”他对他们所说的一切话(约十四26,十六14),并“引导他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十六13)。因此,圣灵乃是教会的“辩护者”和“教诲师”,继续那道成肉身之主所作的工作。他为基督徒的社会辩护,正因为他把基督自己活活地带到基督徒中间来了。“应许的实现乃在复活之后,也就是他们经验中的复活”(上引Strachan,p.286)。保惠师对教会以外的世界,乃以审判者的身份自居。史乃丝(N.H.Snaith)教授,在结束一段论保惠师之意义的重要讨论时,曾替福音书把保惠师译作“‘劝服师’(Convincer),就是使人信服上帝之事,并且改变人心的那一位”。《约壹》二1的辩护士,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在父面前,是那些犯了罪之基督徒的代求者。

    (戊)《约翰一书》所讨论的一个主题是:不承认耶稣是道成肉身的,就是敌基督的(就是恶灵)。该书的作者(一般人也假定他是第四福音的作者),为了澄清这个局面,特把使徒的遗传,和真理之圣灵的见证,昭示信众(二22,三23以下,四1—6,五7以下;参约贰7、9)。

    (已)在《约》十四—十六章中,我们有五处以圣灵为保惠师的经文,而且它们自成一个单位。然而它们看起来,好像是后人在耶稣的临别训言中特别加上的话;因此,有人怀疑,究竟我们是否应当把它们看作耶稣基督自己的教训。W.F.Howard在他著的Christianity According to St.John,pp.72ff,122ff.中对这个问题曾作极有益处的研讨。我们也已经说过,符类福音中有些重要的凭据,证实耶稣关于圣灵的教训,而且符类福音中所说的,解明了约翰的理论。然而约翰的理论也是教会在基督复活之后两个世代中经验的结晶。

    因此,按照约翰的记载,圣灵是从父而来的,然而他也是耶稣基督的代表,甚至在某种意义下,处于耶稣的地位上。所以这五处论保惠师的经文,极符合它们的上下文,“因为它们形成末世希望的一部分。人在今世之所以能在圣灵里与基督联合,是由于基督再来所代表的那可靠的希望。圣灵的工作……乃是那成了肉身之道在世上所作之工的延续”(上引Howard,p.123)。这样一来,约翰的理论一面解放并加强使徒对“天国来临”的遗传,一面仍在宣传一个“末时”与“末日”(约壹二18;约九39以下、44、54)。这种末时或末日,是整个基督教根基遭试炼的时候。约翰所关心的,不仅是正统信仰的问题,因为“以教会的立场来说……邪说异端比假冒为善更可怕,甚至比故意犯罪更残忍”(W.Temple:Readings in St.John’s Gospel,p.38)。这样的末日,是那决断之日,最后之日,也是善恶分别完竣之日。第四福音的作者所想的是耶稣赐人生命的灵性工作:那以耶稣之道成肉身为媒介的今世生命,乃是进入永生的工具。基督徒已经出死亡而进入真生命,与父及子相交往,又有圣灵住在心里——然而他们仍在等候那未来的完全境地。直到他们“不属于世界”,也“在世界上”的时候,他们所想望的才能达到。为了表达无时间性的真理,我们不得不用今世的语言,因此Howard很正确地说:圣灵“不仅是未来之天国的保证和豫尝。虽然约翰对三位一体的理论,仍然是系统教义前期的理论,但是他那保惠师的教训,对于《新约》的神格教义的贡献,是比其他著作更清楚的”(上引Howard,p.80)。

    (庚)我们可以把这里所暗指教会为真正有生命的人所组成之社会的理论,简略地叙述于下:

    当基督离开门徒时,永生的圣灵便“成了”那另外一位保惠师(约十六14);当那荣耀的基督把圣灵的恩赐赐给这些门徒的时候,他们便成了使徒的教会(约二十19—23:父怎样差我作他的使徒,我也照样把你们当我的使徒差出去,宣传审判罪与赦免的福音)。用另外一种说法:父“差遣”了圣灵,而门徒则成了他的儿女。道怎样在人的耶稣里成了肉身,圣灵也照样在那崇拜复活之主,就是世界之救主的教会中成了肉身。
    (十)结论

    我们在开头的时候说过,初期的讲道中,以圣灵的赐予为耶稣之生命,受难,与复活所造成的伟大结果之一。这一点是始终贯穿于整个《新约》论圣灵和他的工作的教训。这个意思是:以整个《新约》的立场来说,教会是一个特殊而无匹的社会:

    (甲)它分享一个新而公共的生活(参林后三6;罗八章;约六63)。

    (乙)它所分享一个新而公共的爱(加五22;西一8;罗十三8;来十三1;彼后一7)。论葡萄树的《约翰》十五章,充满了同样的思想(参约壹四7—13)。

    (丙)因此,它必须是合而为一的。这是神学上的一个含意,然而必靠圣灵才成为事实,所以《以弗所书》可称之为“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四3以下)。

    (丁)它是使徒的教会,同时也为受圣灵恩赐的牧职所栽培(徒一8,五32;林前十二28以下;弗四11以下)。在《提后》一14,和会牧书信上,恩赐的成分(那是永活基督之灵所赋予,是教牧的必需条件)已经渐渐废去,而在第二世纪的前半叶,由一个正式的主教制度所代替。

    这一切之所以成为事实,都因为上帝和基督各自成全了自己的应许:那永生者生命的力量,已经流入信徒的生命中去。这便是圣灵能力的意义。藉着这能力,人人都与上帝和好,而且成了新造的人(林前十二3;约三6;林后五17)。藉着这能力,有美德在已经得救的人中生长起来(五22),这美德就是上帝渴望人类所有的(参加三28);因为属灵的美德,是人因在圣灵且有信仰而必然发生的果实。另外一个因圣灵同在而发生的结果,乃是宣教运动;这是教会生命的基本活动(徒一8,五32;约十五27)。力量,生命,荣耀,喜乐——这些乃是圣灵影响的特殊标记。但是基督徒所得的自然不是魔术的恩赐,因为他们的上帝是被称为父,为造物主,和公义的救主。所以他们必须对基督所启示的上帝作个人的反应,这样,他们就知道上帝把他圣灵的各种能力赐给他们,叫他们和他共同达成他拯救世界的旨意。在得到这些能力,就是圣灵,是保惠师,是上帝自己。(参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