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注意到希腊人和希伯来人对于工作态度的不同。在希腊人看来,工作是要奴隶或工匠去作的;亚里斯多德的“完人”绝不肯拿工作来玷污他的手。有人甚至建议,说希腊人之在哲学或数学上有辉煌的成就,而在自然科学上进步极少,他们对体力劳动的态度,便是一个原因。希伯来人则正相反,他们认为工作是出于上帝的命令,没有人可以例外。因此,十诫中记着说:“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出二十9)。令人值得注意的,是后代编辑圣书的人,并没有觉得需要把扫罗耕田的记载删去(撒上十一5),以增加他皇家的尊严,我们在圣经中所读到的唯一游手好闲的富人阶级,正是众先知所竭力攻击的对象。全部圣经都认为工作是上帝为人生所定的法令。在新约的时代的犹太人中,拉比因他的教训或其他专业的活动而得报酬,是不可以的;每一个拉比都要学会一种手艺,来藉诚实的劳碌养活自己和家庭——例如保罗是以制造帐棚为业的,和亚居拉一样(徒十八3)。虽然保罗主张,福音的使者靠教会养活,在原则上是合理的,并认为基督也是这样命定的,然而他却仍旧遵守拉比的习惯,生活自给(林前九4-15;帖后三7-10)。他也发现有需要说明基督徒尚没有免除工作的法令:“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帖后三10);有一部分他所引导归主的人,无疑地误会了他关于末世的教训,而认为他们当时既然是活在新世纪中,那旧时代的律例一定要被废除了。保罗在这件事上,一如在其他事上,教训人不要在基督再来以前,预期有任何改变;他乃主张在等候的佳期,信徒仍旧要遵守各样的律例,然而遵守它们,并不是出于对律法的顺从,乃是出于爱的新能力。我们必须持守基督教对于工作的这种理论,直到世界历史结束为止。
有时候我们听人说,按照圣经的教训,工作是一种咒诅,是上帝对人类罪恶的刑罚。然而这种说法是曲解了创一至三章中的意义。因为甚至在人类没有犯罪的时候,上帝已经命令人工作;在“犯罪”之前(参“亚当”),人被造,是“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一切活物(创一28),而且他被放在伊甸园中,“使他修理看守”(二15)。这种理论同圣经普遍的观点彼此相合,因为圣经中始终认为工作是人生正常和自然的日常职务;它之为活动,犹如太阳起升,或狮子觅食一般的当然与正常:“人出去作工,劳碌直到晚上”(诗一〇四19-23)。上帝藉五谷丰登,或家庭兴旺,来对人诚实的劳碌赐福(诗六十五篇),然而不受上帝赐福的劳苦是毫无效果的(诗一二七篇)。
手工的技巧是从耶和华而来的智慧与聪明的恩赐(出卅五30-卅六2)。智慧文学中那节俭的道德理论,充满了劝人勤劳和避免懒惰的忠告与警语(例如箴六6);而且便西拉(Ben Sira)虽反对体力劳作对身体恶劣的影响(传道经卅八25-30)和承认智慧是“由安闲的时机而来的”(卅八24),但是他深知若没有工匠的劳苦与技巧,“城市便没有人居住”(卅八32);他对工作的普通态度,是彻底地合于圣经的;“不要恨恶劳动的工作,和耕种的工作,因为这是至高者所命定”(七15)。
所以按照圣经的观点,工作不是咒诅,也不是刑罚,乃是上帝创造世界那原有动机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由于人类犯罪,它与人类生存的其他部分一样,也归于被咒诅之例。圣经的思想在这里发生了一种极其清楚的现实主义,这现实主义不许我们躲入现代人多所谈论的“劳动福音”的感情主义中去,而这种“劳动福音”似乎是专为劳工阶级的人制造的,为要叫他们相信,他们所厌烦的工作,是他们所喜欢作的。创三章那神话的含意比这更深一层。人类工作的全部范围,原是应当作为为了促进公众的福利,而彼此乐于合作的地方,反倒成了誓死为敌与自相残杀的场合(参该隐与亚伯的故事,创四章);地上充满了“荆棘和蒺藜”(三18)。劳动的世界,由于人类的罪恶而紊乱不堪,绝不是人类公共安全的快乐的制造厂;而且上帝创造世界的美好旨意,也因而受了挫折。按照这段圣经神话的含意,人每日工作的劳碌,痛苦和悲惨,都是他背叛上帝的结果。它反对乌托邦可以藉社会的或政治的技巧而实现的理论。“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生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三17-19)。
由于人的罪,人那原来应当感觉适宜和愉快的工作,反倒成了一种惩戒,和为了服从上帝的律法而成为必须忍受的事。人因犯罪,已经不配住在乐园中,基路伯以“火焰的剑”阻住了他回乐园的路(创三24),人以为可以凭着自己的科学或技术回到无需工作的乐园中去的那永久的幻想——在现代的民主国家,若没有奴隶来作苦工,至少有机器来作!——是由于他拒绝承认上帝之律法而引起的自我欺骗。然而上帝的律法至今仍是说:“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我们自然不必以字面来解释,说这条诫命是反对现代人每周五日工作的制度,然而它的意义诚然是说,每周的诚实工作,是每一个人应尽的责任。现代的任何东西都不能代替上帝那永恒的律法。人因反抗上帝的律法,便叫他每日的工作成了他的重担和忧愁;他所反抗的律法,也在控告他,定他的罪。
然而圣经所告诉我们的,不仅有律法,而且也有恩典。新约向人说明,上帝的律法如何可以藉爱来成全——耶稣基督如何在事实上成全了律法。拿撒勒人耶稣之为木匠,是一件极有意义的事(不过可六3所用的tektōn一字,不是十分纯粹含有“木匠”的意义的;它严格的意义,乃是“工匠”,“长于手艺之人”)。在他的生活中,上帝创造世界的动机完全实现了。虔诚的基督徒都(极正确地)喜爱注视那被誉为“他所作的事都好”(可七37;请注意这里对创一31的暗示)的那位精练之工人——基督——的画像。那说他的“轭”是容易的主耶稣,是一位好木匠,他知道那套在犁头上可怜的牛所要负的,是精制的,还是粗制的。当上帝为了拯救我们,而极希奇地和谦卑地决定成为人的时候,他化身为一个村庄的木匠,而不化身为一个国王,政治家,将军,或哲学家,这对我们基督教的工作理论有极大的重要性。这位木匠,是代表上帝唯一相配的肖像,圣经传统中描写上帝说,“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出二十11)了。圣经把上帝当作宇宙的伟大建筑师和精练工人的理论,完全足以驳倒了那以工作为贬人尊严,而只适于奴隶的观念,并在神学上足以维持那以工作为良善生活中的一个必须和荣耀的活动之观念。圣经所相信的上帝,在成为人的时候,生于工人阶级的家庭中,是一件安全恰当的事(参约五17)。那“全能的天地创造者”,只有在“取了奴仆的形态”(奴仆原文乃doulos意即生来就是奴仆,腓二6)之后,才能把自己显明出来。我们这个时代的惨剧,是因为世界的劳工阶级转眼不看这位拿撒勒的工人,反而打开心门,来欢迎那出身资产阶级,“在不列颠博物院写出拙劣作品者”的假福音。
这样说来,向教会外的人,我们必须宣布工作是上帝为人生所定的律法,是没有人可以免除的;但是对于那些“在基督里”的,或在被救赎之社会里的人,工作则不再属于律法的范围,乃是成了上帝原先在创造世界时原要有的。当我们被改造成为基督的新创造的时候,我们就能成全上帝原有的计划,这是我们自己的能力不能成全的。在那时,我们的日常工作,就不再是被咒诅的,反倒成了我们欢喜行的服务。当人类真有创造性——当他们凭着脑与手的技巧,参与上帝创造的活动,从每日工作中得到快乐,并认为它是美善(参创一31)的时候,上帝在人里面的形象就可以清楚地显出来了。在有创造性的技艺上,人类诚然是参与上帝对世界的主权;他们也成了工匠,艺术家,科学家——创造家;然而在这种情形之下,他们工作不再是为了自私的目的,乃是为了上帝更大的荣耀。按照这种意义,我们可以说,路得同加尔文的主张,是从圣经教训中所得来的真结论,那就是:基督徒每日的工作,是赞美与崇拜上帝的正当范围。(然而,我们或许应当加上一句:新约中“选召”与“神召”等字的意义,是指上帝召人悔改,并相信他,而不是召人从事某种职业或“副业”:参林前七20;弗四1,4等处;参“召”。)教会的圣餐把圣经对工作的教义表示得最清楚:我们把作为我们双手工作之象征的饼与酒献给上帝,然后上帝又把它们当作我们性灵与身体的粮食,作为上帝自己的生命,基督的身体与血,而赐给我们。人所献上的,包括他手所作的一切劳工,是与基督的完全奉献一同献上的,所以也蒙上帝的悦纳。我们得救,并不是靠我们的工作或“行为”(参“信”),我们的“行为”乃是由于在基督里那使我们称义的信仰而自然发生的。
最后,我们应当注意,工作虽然是人生中必须的和有益的一部分,然而它却不是人生的全部,也不是人最重要的活动。根据律法,第七日要留下专为安息,崇拜,和以上帝为乐而用的。正如人生来是要分享那创造主在他工作上的快乐,照样,人生来也是要分享那创造主的安息;而且人在第七日停止他一切的工作来安息,乃是上帝的百姓将来要在天上享安息的凭据(创二1-3;出二十11;来四9-11)。(参“安息”。)
工 Work, (Labour)
选自:《圣经神学辞汇》 作者:黎加生
发布于201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