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源:
旧约:敬拜在原文中普通的字是abodah,是从abad一字变来的,它的意义是劳苦,服务,通常被译作“事奉上帝”。用来描写敬拜之实际动作的字,普通是hishtahawah,是从shaha一字变来的,它的意义是叩拜,俯身致敬。
新约:与abodah同义的希腊字是latreia,原意是服役——雇工或奴仆的景况,因此也是服事上帝之意。与histahawah同义的希腊字是proskuneo——俯伏敬拜,崇敬,崇拜。
崇拜的观念,既然在圣经的时代中经过了发展与变化,我们就必须以历史的眼光加以研究。
旧约中的崇拜在旧约中,“敬拜上帝”和“事奉上帝”实际上是一个意义。这两个观念的联系,来自原始时代,因为在那时,人以神人同性的眼光来看神,以为他也有人类的需要和食欲(创八21等处)。所以当时的人,认为真正崇拜上帝,乃是按照上帝的命令,藉献祭与顺从来忠实地供给他这些需要。
崇拜的观念,在旧约中表现出双重的发展。在外表方面,它发展成了那在《利未记》中的复杂的崇拜法典。然而人也同时逐渐觉悟,凡不出于诚心的崇拜,就不是真的崇拜。因而崇拜者内在的灵性态度,就开始被重视,认为是崇拜中一个重要的因素(申十一13)。这个以崇拜为在灵性上事奉上帝的观念,进而得到了先知(特别是耶利米)的发挥,甚至于被拿来反对献祭的礼仪崇拜(诗四十6;五十12-15;弥六6-8)。然而事奉上的那献祭与礼仪的(部分方面),继续保持它的地位,直到主后七十年耶路撒冷的圣殿最后被毁为止。献祭的事远在人废除了那以为上帝喜欢人献肉与酒的原始观念之后,仍是继续未断。崇拜的礼仪之所以继续发生效力,是因为犹太人相信它是上帝的启示。他们认为上帝曾命令他们如此接近他,所以他们喜欢精确地遵守上帝命令他们藉着以接近他的礼仪。
可见,今日基督教与天主教在崇拜观念上之分歧,在旧约中早已存在了。诗五十一篇把轻看与拥护礼仪崇拜的两种人的冲突,作了简明的描写:这里最后的两节经文,大约是祭司派的人后来加进去的,以和缓原来对礼仪的轻看态度。然而一般的以色列人未必在敬拜上帝上真的感觉到礼仪与心灵两方面彼此的冲突。他们反而把两方面都在崇拜中合并起来。然而犹太人既是一个爱好遗传的民族,他们就难免趋向于集中注意力于传统的礼仪崇拜,而抹杀心灵方面的崇拜。新约中便说明了基督在世的时候法利赛主义是如何地走这个极端。
崇拜的地方:古代的以色列人,在凡是他们认为上帝显现过的地方崇拜上帝(创廿八16-22;出二十24)。这种规矩使他们终于建造了许多当地的圣所,作为当地的人维持与上帝之关系的(撒上九12-14)。这些圣所中的崇拜以后变为腐败,因为他们难免与当地的异教崇拜发生关系,所以以后在约西亚作王的时候,他设法禁止人在这些圣所中崇拜上帝。从那时,崇拜不再是一家或一族可以单独举行的事,乃是成了全国性的,只有在耶路撒冷才可以举行(王下廿三8-26)。约西亚这种宗教改革虽然到被掳以后才完全见效,然而从那以后,耶路撒冷便成了上帝的百姓所公认为合法崇拜与献祭的唯一圣殿。(论到全国崇拜集中一地的观念,请参《以西结书》全本。)
会堂的崇拜渐渐兴起,以满足那些不能赴耶路撒冷圣殿去崇拜之人的宗教渴望,在会堂里,人民可以以祷告代献祭,有如何十四2所提的。然而会堂的主要功用,是教导而不是崇拜。由于犹太人以圣殿为上帝在世上唯一之居所,所以会堂始终居于次要的地位,特别在巴勒斯丁当圣殿还存在的时候,乃是如此的。
崇拜的时候:圣殿中每日都有崇拜。以色列人对安息日的严格遵守,使崇拜在他们的生活中成了一个主要的因素。全国崇拜的重要时期,是在每年一次的除酵节,收割节,和收藏节的时候。这些节期原是与大麦,小麦,和葡萄的收获有关系,然而,它们以后也与以色列历史中的大事件联系起来(出廿三14-17),因为他们所拜的上帝不是大自然的神或巴力,乃是把自己从历史事件中显明出来的上帝。赎罪日因以色列人加深了罪恶的感觉而成了全国人民的特别著名节期。(参“祭”第四。)
崇拜中的音乐与诗歌:我们不知道人什么时候开始在崇拜用音乐的。那在第一个圣殿中各种供职音乐之人详细排列的记载(代上廿五章),恐怕是被掳后期的人所加上的一种理想;然而在被掳之后,圣殿中的确设有利未支派的唱诗班(可拉,亚萨等)。《诗篇》中的平行句,暗示当时圣殿中有轮流歌唱的事,然而我们不知道会众有没有参与。可能是会众原来所唱的大部分,是以后归唱诗班来唱——唱诗班彼此启应歌唱,而只把不重要的部分让会众来应唱。但是诗篇在会堂里为人所唱颂时,会众大概有更多的机会来参与启应的歌唱。音乐,诗歌,和它们对人情感和心灵的直接感动,可能在扶持犹太人的崇拜精神,与抵抗礼仪主义之恶劣影响的事上,有颇多的贡献。
新约中的崇拜我们已经说过,在旧约中,崇拜的心灵与礼仪两方面,彼此渐渐的起了冲突,而先知为主张心灵崇拜的代表人物,圣殿里的祭司则为主张礼仪崇拜的代表人物。耶稣采纳了先知的崇拜观念,认为内在的属灵因素,占有绝对的重要性。与其说他攻击礼仪的崇拜,毋宁说他对它不睬不理。所谓真正事奉(崇拜)上帝,乃是对上帝发生崇敬与顺从之爱的心,同时以爱心来服务自己的邻居,认他们为上帝的儿女。“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路十25-37)。这句话等于否认礼仪或献祭对人与上帝的关系有什么决定性的影响。在太五23,24节同约四20-24节中,耶稣也强调这个教训。这并不是说,崇拜的外表形式与规律没有价值。人既然是一个具有身体的灵魂,他的崇拜就必须藉某些外表的礼仪来表达,不管这礼仪多么的简单。然而耶稣所定的原则却是:外形的崇拜是完全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凡是由经验所证实为有助于那种用心灵和诚实的崇拜的任何形式或规律,都是有益的。耶稣教训的进一层的结果,是将圣与俗,崇拜与日常生活之间的区别废除了。崇拜的意义既然是事奉上帝,而事奉上帝是在于爱邻舍,那么,凡按照这种精神和动机所作的善行,都是崇拜上帝的动作(太廿五34-40;雅一27)。
耶稣这些原则也支配了使徒们的教训。例如,论到遵守某些日子为圣日,保罗既不表示赞成,也不表示反对,因为人对这些事不可能定立绝对的规律。外表的礼仪应该是人内在信仰的表现,不要由外表规律所支配(罗十四5,6)。在这件事上,每一个人都应当按照自己的良心行事,不过他同时也应当顾到他弟兄的良心。
崇拜的时候既是如此,崇拜的地方也是一样。新约的基督徒可以在任何地方聚会,因为基督随时随地都与他们同在,而且无论在什么地方,有两三个人奉他的名聚会,他就在他们中间。没有房子是圣的,因为没有房子是俗的。当时的团体崇拜,可以在任何信徒家中一间方便而较大的房间内举行。那时候的信徒都期望基督再来,因而不愿意建筑特别崇拜的地方。
崇拜的仪式:在新约时期,除了圣餐之外,好象没有什么统一的崇拜仪式。基督徒的崇拜仪式是根据于会堂的崇拜规矩,因为这是大多数早期基督徒所熟悉的,然而这些规矩以后逐步地经过改进,变化,为的是要更完满地表现基督徒崇拜的精神,每一个教会似乎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作这些改进的。我们必须承认,当时信徒灵性自由的原则,造成了崇拜中某些混乱状态(林前十四23以下)。这新的信仰需要有相当的时间,来造成自己的礼仪。
新约崇拜中的音乐与诗歌:喜乐既是基督教的主要因素,歌唱在崇拜中占据重要的地位(西三16;弗五19),便是自然的事了。当时的教会效法会堂的榜样,普遍地以犹太人的曲调来唱诗篇;然而,我们有充分的凭据,证明在早期已经有了纯粹的基督教赞美诗。弗五14所引证的,便是这样一首赞美诗的残断之句(参“感谢”)。
拜 Worship [敬拜]
选自:《圣经神学辞汇》 作者:黎加生
发布于201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