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神学词汇
言语 Word (道)
选自:《圣经神学辞汇》 作者:黎加生
  • “言语”在旧约中,通常是希伯来字 dabar 的翻译,dabar 这字的意义,包括由口中所发出的任何话语,格言,演讲,故事,信息,命令,要求,应许等——它的准确意义,只可以从上下文中去决定。旧约中有些用不同来源之话语记录所编成的书,在开始时是以“某人的话”作标题的(参《阿摩司书》,《耶利米书》,《尼希米书》,《传道书》,和箴三十1,卅一1)。然而dabar也包含事,事务,事变,行动等意义,所以在这种意义之下,它通常是被译作“事”,有时也被译作“任何事”,例如创十八14;十九22。因此,我们有时候自然很难决定究竟一节经文中所用的dabar,是指“话”抑或“事”而言的。例如诗卅五20。旧约中用过将近四百次的“耶和华的话”这句子,完全是指上帝赐给人的任何信息,特别是藉先知的口所传达的;参耶利米用这句子的各章节(共五十余次)。在旧约中常用的“耶和华的话临到某人”这句子中,“临到”字代表希伯来文的“是”字(例如创十五1),甚至有些地方连这“是”字都不表示出来(例如创十五4)。我们很少发现上帝是用什么方法传达他的信息的,我们也不必假定,他始终或通常,是用可以说出并听见的“话”来表达的。古代的人普遍地相信,话语一旦出口,便自动发出一种希奇而内在的力量,祝福或咒诅的话语则更如此,参以撒给雅各的祝福,一旦出口便无法收回(创廿七章)。耶和华的话,始终含有适合于它们特殊性质的力量,而且能达成它们特殊的目的;参赛五十五11:“我口所出的话,也必如此,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发它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然而圣经上说:耶和华“发话(命)医治他们,救他们脱离死亡(诗一〇七20),或说:“他发命在地,他的话颁行最快”(诗一四七15)的时候,这不过是文学的诗意上的人格化罢了。有的人以为旧约的亚兰文译本,就是那在会堂崇拜中采用的土语旧约,所用“主的话”这句子,是犹太后期思想中对“上帝的话”的一种人格化。但是这是一个错误:memra不是用来作为dabar的译字;“主的Memra”纯然是对“主”一种尊敬的迂回的说法,是亚兰文旧约中特有的译法而已。

    在新约中,“话”几乎始终是希腊文logos或rhēma两个名词的翻译,而这两个字则从含有“讲说”意义的不同的动词的字根中演变而来的。希腊文的新约共用logos三百余次,rhēma约七十次。有几节经文,全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中,以“事”的意义来用rhēma,犹如旧约中用希伯来字dabar一样。中译本有五次把它译作“事”——路一65;二15,19,51;徒五32;徒十三42的“话”也应当译作“事”。路一37的意义很含糊,它的意义可能是“因为在上帝没有不可能的事”,也可能是“因为出于上帝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创十八14在希腊文的译本中,意义也是同样的含糊。)照样logos也是当作这个意义被用的,徒八21,十五6;然而可一45的“事”,和路一4的“道”,都是出于翻译者用字的自由——在这里logos的本身,每一次都是(事或物的)“叙述”或“报告”的意思。这些字的如此用法,原是按照希伯来的语法,这在新约中好像只有在路加的著作中可以找到。我们在约壹三18,可以找到“言语”和“行为”的对照(这种对照,在希腊文中是熟见的),也可以在林前四19,20;和帖前一5找到“言语”和“权能”的对照;亦请参路廿四19和罗十五18所提的“说话行事“(同时亦提到“大能”)。至于新约采用这字的其他意义,我们可以总括地说,话语在新约中,含有它在旧约中所表示的种种意义。

    在新约中,“上帝的话”通常是“上帝的道(logos)”,然而有六段经文(其中一段,即路四4,乃是来自旧约的不准确的引语),所用的是rhēma,在意义方面,和logos没有什么分别处。“上帝的话”的复数式,一共被用过三次,约三34;八47(这两处系用rhēma的复数式)和启十七17。这句子,在基本的意义上,与旧约中“耶和华的话”,毫无分别,然而在实用上,它的含意自然较为广泛:它常用以特别指基督教的信息,就是福音(例如徒十三44:“合城的人,几乎都来聚集,要听上帝的道”,换言之,要听保罗和巴拿巴所传的基督教信息)。路五1用“上帝的道”来指主耶稣自己的讲道。在《使徒行传》中,“主的道”有同样的意义(亦请参帖前一8;帖后三1),然而现在“主”并不像在旧约中一样就是上帝,而是基督。有的章节,就如徒十三44的例子,有些原本用“上帝”,有的则用“主”。赛四十6-8所说的那永远坚立的“上帝的话”,彼前一25在引用时变成为“主的道(rhēma)”,并加以说,这道就是基督教的福音。在约翰福音中,耶稣约有八次,以同样的意义说:“我的话”;亦请参启三8。单独的“logos”字,尤其是在《使徒行传》中,也常有“福音”的意义,例如可二2;徒八4;帖前一6;雅一21;所以被译为“道”。Logos的这个意义,也常更详细地被描写为“福音的道”,“天国的道”,“十字架的道”,“救恩的道”,“生命的道”,“真理的道”等等。当“上帝的话”含有别种意义的时候,我们通常可以在上下文中清楚地看出来。这些意义的范围,包括由上帝用以创造宇宙的话(来十一3),到饭前的祝谢词(提前四4-5)。

    在《约翰福音》的小引中(一1,14)所谓的logos,是中译本译为“道”的,但是这里的“道”,不再是指福音或什么教训,乃是指一位永恒的神格,万物在起初都是藉着他造的,他就是上帝那成为肉身的永生儿子耶稣基督。作者好像是假定他的读者都熟悉这个有人格的并具有神性的logos的观念,这观念原是由希腊而来的。Logos的意义,是“话”,同时也是用话所表达的思想或理性。希腊的哲学家,既然相信宇宙在基本上是有理性的,用logos这个名词,来指维持宇宙的那个有理性的原则。犹太的思想家(可能是受了希腊哲学家的影响),也达到了相像的思想,就是上帝之“智慧”的观念,参箴八章,尤其是22-31节;这段经文把智慧人格化,不仅是一种文学上的描写。以后,用希腊文著作的犹太思想家,把这两个观念合并起来,而选用logos这个名词。保罗称基督为“上帝的智慧”(林前一24;参一30;西二2,3),又为“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而且“万有都是靠他造的”(西一15-23);因此,第四福音的作者,感觉得容易进一步,主张基督就是当代希腊与犹太思想中的Logos。至于作者自己对基督的观念,有多少成分是受了他把基督与Logos合并为一的影响,是一个多所讨论的问题,至今尚没有一个为人普遍接受的答案。然而我们的确知道,Logos的这种特别用法,只限于《约翰福音》的小引中;在该福音书其余的地方中所谓的Logos,是被用来当作普通意义的。十章35节中的“上帝的道”,正是指耶稣所引证的诗八十二6中上帝所说的话而言。我们有充足的理由来相信,作者在小引的本身中,曾经利用当时流行的“颂道诗歌”,这诗歌原来不一定属于基督教的。所以这里的可能性好像是:他对Logos的观念,是受了他原来对基督的思想所支配,而他对基督的观念,却并不是受了他对logos的观念所支配。

    一般的人通常都认为约壹一1的“生命之道”,是指成了肉身的道或Logos,然而它也可能是指“福音”而言,就如在腓二16所表现的意义一样。启十九13论到那骑白马的,说“他的名称为上帝之道”,这无疑是指《约翰福音》小引中所论那道。然而把Logos的观念介绍在这里,是一件令人非常惊奇的事,所以“上帝之道”这句子,可能是后人加上去的。(参“晓谕”。)